根据《凤阳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试总成绩及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入围参加体检人员(附表中有姓名人员)于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局(309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体检人员需缴纳体检费用300元。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监督举报电话: 0550-6722407 (凤阳县纪委信访室) 0550-6735941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