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工作分别完成了规定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自2016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 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直接向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检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举报电话:0557-60211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6037061(县纪检委信访室)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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