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肥东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以下26位考生进入考察程序。现将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名单 名单见附表。 二、考察事项 (一)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将考察材料(密封加盖公章)于2016年1月21日(周四)送至县卫计委人事科(卫生大厦10楼,店埠镇青春路9号,联系电话:0551-6775103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材料内容 1、本人学籍档案。若需调档函,可与县卫计委人事科联系(卫生大厦10楼,联系电话:0551-67751036); 2、本人现实表现。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供,加盖乡镇(街道)公章;正式在职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提供。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察结果及其他事项择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艾瑞指南网等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肥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 附件: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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