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17年度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证明______ 同志____ 年____ 月参加工作,现为我单位(1、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大学生村官”;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4、特岗教师; 5、“西部志愿计划”人员),经研究,同意______ 同志参加2017年度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特此证明,请接洽! 工作单位(印章): 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2017年 月 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