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 11、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8日至1997年11月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6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5年11月8日前取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