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1.考生按面试报名时的分组,按时参加封闭管理,逾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考生未经引导员带领,不得单独行动。 2.考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执行回避制度。 3.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无线接收器材进入面试考点。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密、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2015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4-3261080 监督电话: 0564-3321906 2015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