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遴选职位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省林业厅不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林业厅组织安排,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林业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林业厅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将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林业厅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62634096、62634091 监督电话:0551-62634463 特此公告。 安徽省林业厅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安徽省林业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人选.xls 2015年安徽省林业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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