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考点: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1.立法的效力大小如下: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4)省级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2.立法裁决: (1)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 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 (3)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级人民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省级人大常委会。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同步练习题】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C) A.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D.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立法法》第73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其中,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