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根据拟遴选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报考者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信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报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551-62603052 监督电话:0551-62603455 附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信访局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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