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14日起同时在无为先锋网(www.wwxf.gov.cn)、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3629)、艾瑞指南(http://www.arzn.com)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