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合肥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市发改委投资项目审核高级主管1名;
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高级主管1名;
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高级主管1名;
市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高级主管1名。
《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及《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等可通过合肥先锋网(http://www.hfxf.gov.cn)、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hhfld.gov.cn)、合肥市公务员局网(http://gwyj.hefei.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和各招聘机关官方网站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应聘者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与应聘机关公务员存在应予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