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第二次招聘公告---暨本专科(考试)招聘公告 我院始建于1949年,是阜阳市唯一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基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和蚌埠医学院附属阜阳医院,阜阳听力筛查中心、阜阳生殖中心,阜阳产前诊断中心。 医院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4人,白求恩奖章获得者1人,省“江淮名医”3人,“颍淮名中医”1人,省领军人才(省卫生计生委第五周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市委、市政府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人,市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13人,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2人。医院学科设置齐全,专业特色鲜明。开设临床科室38个、医技科室18个,现有省临床医学重点培育专科2个(骨科、妇产科),省级重点特色专科1个(康复医学科),市级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1个(骨科、妇产科、血液内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心血管内科、普外科、儿科、眼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急诊科)、市级临床医学特色学科4个(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外科、泌尿外科)。 为适应我市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文件精神及医院工作需要,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院2017年度本专科(考试)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本、专科毕业生要求高中毕业,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学历。 2.毕业年限 ①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②2014年以来的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③护理专业(包括护理、口腔专科护理、助产,下同)报考人员如具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工作六年以上(含六年)的经历,毕业年限可放宽到2008年(时间计算到2017年2月20日,下同)。 ④对于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部分岗位,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 年龄 报考人员年龄小于30周岁,即“198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专业报考人员年龄小于28周岁,即“198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4. 执业或专业资格 ①2014、2015年毕业的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学、针灸推拿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2014、2015年毕业的康复治疗学(技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财务管理、会计专业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③2014-2016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拟聘的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来院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否则不予录用。 5.其他 ①护理专业报考人员须具有在三级医院实习经历,并提供相应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 ②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要求身高不低于158cm。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⑥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⑦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