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现就公开招聘聘用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员共12名,其中: 岗位1:稽查大队食品监管岗位1名,食品相关专业。 岗位2:稽查大队药品监管岗位1名,药学相关专业。 岗位3:稽查大队市场监管岗位2名,法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 岗位4:稽查大队特种设备监管岗位2名,机械、机电类相关专业。 岗位5:莲花、锦绣、芙蓉、海恒、临湖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岗位各1名,食品相关专业。 岗位6:高刘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岗位1名,食品相关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