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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教育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方案的公告

时间:2015-10-22 18:2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工作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考生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省教育厅机关综合岗位(岗位代码30038)和机关会计岗位(岗位代码30039)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安排在2015年10月23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地点在省教育厅十二楼1201房间(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51—62831806,联系人:任启飞。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遴选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故出现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临场应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安排在10月27日(周二),地点在省教育厅十一楼第一会议室。上午8︰00开始,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7日上午7︰30前到省教育厅十一楼第二会议室报到,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岗位,于面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考官构成。根据遴选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4.成绩合成

  遴选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遴选人员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和安徽教育人事网(http://ahjyrs.ahedu.gov.cn)、艾瑞指南(http://www.arzn.com/)等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遴选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其中机关综合岗位差额2人,机关会计岗位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工委研究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公务员局网以及安徽教育网和安徽教育人事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公务员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教育厅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816949。

  附:安徽省教育厅2015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22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安徽省教育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方案的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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