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的规定,为组织好安徽行政学院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0月22日(8: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联系电话:0551-63442885)。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具体地点及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组由学院和外聘考官组成,共七人,外聘考官不低于二分之一。 (五)面试顺序 参加面试人员统一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合成 报考我院遴选职位(职位代码30109)的考生,将以所取得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