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烈山区治安协管员50名,男性。其中杨庄派出所13人,宋疃派出所10人,烈山派出所10人,古饶派出所10人,海孜派出所3人,任楼派出所、百善派出所各2人。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治安协管工作; 2.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7年11月-1980年11月)身体健康且身高在1.65米及以上的男性; 5.招聘人员限淮北市户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