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芜湖县城市管理局、芜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年龄等必须符合《2015年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