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州萧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时间:2015-11-20 19:5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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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缓解萧县人民法院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促进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萧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现将有关

为有效缓解萧县人民法院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促进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萧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身体条件 |
聘用制书记员 |
2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法律、汉语、文秘 |
2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2,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男身高不低于1.60米,女身高不低于1.55米 |
具备一定的法律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办公文档的制作排版,计算机打字每分钟不低于100字。 |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不限。 |
聘用制司法警察 |
6 |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2,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身高不低于1.70米 |
|
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法院工作,未受过刑事和纪律处分;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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