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为市妇女联合会等四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遴选(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遴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市重竞技运动训练中心公开遴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市环境监测站公开遴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才兼备;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参加遴选的人员需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招聘): 1、不符合遴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公开遴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