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15名、司法警察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15名(男女不限)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年龄条件:20至30周岁(1984年12月1日至199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 4、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会熟练操作计算机。 法律专业、在滁州市有稳定住所者优先考虑。 (二)聘用司法警察5名(男)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年龄条件:18至28周岁(1986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男性身高在1.70 M以上,双眼裸视在4.8以上。 (4)学历条件: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退伍军人、有警察工作经验或具有体育特长者,在滁州市有稳定住所者优先考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