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凡《2015年下半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考试模式中标注“1+X”的,报考人员还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市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将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另行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5年10月24日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5年10月24日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宣城市区,详见准考证。 4、加分: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10月24日17:30-18:0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金色阳光大厦七楼,电话:0563-302640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2015年10月31日前,统一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等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6、笔试合成成绩(折算): 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 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