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蜀山区第57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蜀山区重点局拟从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内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到区重点局工作。现就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二、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选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建筑工程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 男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大专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或建筑工程配套类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学历或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5. 在现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6. 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范围为蜀山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含各镇、街道、园区)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经人社局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同岗同酬人员(以上均不含公安、税务、规划、国土等垂直管理单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