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县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补充工作,优化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登记公务员)和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直党政机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县直党政机关选调对象是:全县党政群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登记公务员); 事业单位选调对象是:全县全额财政拨款在编在岗(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能力较强; 2、选调公务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体见各选调职位年龄要求); 3、符合公开选调职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政法干警专项培养未满服务期限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元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人才市场;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 4、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介绍信。 (四)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监察局、用人单位派员参加,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五)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不得低于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