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上级检察院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以及工作需要,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组织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 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 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五) 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法官或检察官职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五)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省级以上业务竞赛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公务员身份; (七)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