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考。考试由区卫计委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相关专业综合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报名者。最后一名如有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定于5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8:2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区卫计委会同区人社局共同实施。 2.考察:由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