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8075 监督举报电话: 0563-8162243 附: 1.2016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4日 原标题:2016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