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中德教育合作基地建设,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现就合肥学院2016上半年公开招聘德国留学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学院2016上半年公开招聘德国留学10名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学院2016上半年公开招聘德国留学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