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6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7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5月2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jrsj.gov.cn/)、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wjpta.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2016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从2016年望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1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7.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 1日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