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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16-06-04 14:2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按照《2016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

事业单位资格复审

  按照《2016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6日-7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合肥市潜山路与习友路交口政务办公第二区A1单元4楼)

  三、须知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笔试准考证(一份)等材料。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3)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留存);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公告》规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四、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2016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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