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界首市中原东路101号。界首市汽车站向东2000米;界首市火车站向南300米再向东200米。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并注明授予何学位)、岗位条件所需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界首市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对应聘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含)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等。 报考界首一中、界首中学教育教学岗位的,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比例不足1:2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不能迟于2016年8月31日),再组织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在职人员的考察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其他人员的考察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拟聘用人员系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系企业人员的,拟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单位应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缺额的,从同岗位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各项工作均在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单位负责实施。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4、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界首市委组织部:0558——4885628 界首市人社局:0558——4888586、4888356、4888361 监督电话:0558——4885631 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