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网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濉溪县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濉溪县自来水公司相应部门工作。 六、聘用人员的使用和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县自来水公司与濉溪县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县自来水公司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三)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工资外福利面议。工作满2年,成绩突出、表现优秀者,经考核评议通过后,工资调整及福利待遇按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现行标准缴纳。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金,试用合格者予以补缴。 七、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61—6079905(县人事考试中心) 0561—6076747(县自来水公司) 监督电话:0561—6075747(县人社局纪委) 附件1:濉溪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濉溪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濉溪县自来水公司 2016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