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每年5万元,其中4.2万元为工资和保险(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8000元为保障经费和绩效奖金。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它 (一)咨询电话:62693289 62693290(公安瑶海分局) 64497458 (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二)监督电话:64497758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三)查询网站: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