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方式:专业测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笔试:根据岗位专业需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成绩一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 (1)专业笔试(3000469、3000470岗位) 7月26日上午9:00—11:00。 参加测试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禁止入场。 地点:合肥市六安路1号安徽画廊。 (2)结构化面试(全部岗位) 7月26日上午9:00开始,3000467、3000468、3000471岗位面试。 7月26日下午13:00开始,3000469、3000470岗位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8: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抽签后在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场。 2.地点:合肥市长江路中路224号安徽省文化馆。联系人:张鹏水(0551—62631282)。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 3000467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35%(公共科目成绩÷1.2×0.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即结构化面试占30%)。 3000468、3000471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40%(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即结构化面试占60%)。 3000469、3000470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其中结构化面试占30%,专业笔试成绩占3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结构化面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化厅和安徽省文化馆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3000467、3000468、300471岗位依次以结构化面试得分高者、结构化面试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3000469、300470岗位依次以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得分高者、结构化面试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