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法警1名、法院财务人员1名、法院书记员5名;辅警4名;城管协管员5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 法院法警1名、法院财务人员1名、法院书记员5名;辅警4名;城管协管员5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职位其他条件: ![]() “年龄”要求中28周岁以下系指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中30周岁以下系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系指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在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后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