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经科委地震办、县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队、县扶贫办互助资金管理办公室决定在全县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岳西县经科委地震办工作人员1名,岳西县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队工作人员1名,岳西县扶贫办互助资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调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2016年岳西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5.符合具体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 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