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9月1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网 (www.aepb.gov.cn)和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到省环科院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省环科院1108室(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电话:0551-63545156。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所需相关材料;应聘者须填写《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应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于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时间为每人3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省环科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于10月21日前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省环保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省环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驻厅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 63545156、62376656 监督电话:0551- 62376689 附件: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