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阜阳市住建委网站等平台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市供水总公司: 试用期5个月:16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300元/月(招聘条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岗位); 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000元/月(招聘条件要求大专以上和中技及以上学历的岗位)。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试用期6个月:16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未取得试验员证的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后,不低于1800元/月; 取得试验员证的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400元/月。 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试用期5个月: 16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300元/月(招聘条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岗位); 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000元/月(招聘条件要求大专以上和中技及以上学历的岗位)。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考务工作全权委托市考试院组织实施,统一进行,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市供水总公司 0558-2568176,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0558-2568310,市排水公司 0558-2186320; 考务电话:0558-2162759;监督电话:0558-2165113 附件:1.市住建委所属国有企业2016年度招聘计划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