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不入编制,工资待遇按不少于2800元/月,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 咨询电话:0551-68842328(县残联);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肥西县2016年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肥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