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充实我县公安干警队伍,经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公安局局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统一考试、规范运作,严把标准。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舒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舒城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中共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以及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shucheng.gov.cn)、舒城县公安局网(lasc.ahga.gov.cn)、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等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的辅警由县公安局局直单位使用,招聘计划100名(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⒈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⒉高中及以上学历; ⒊2016年9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至1998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士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⒋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以上; 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⒍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⒉现役军人; 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⒋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 ⒌曾因吸毒、酒驾被处理的人员; ⒍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⒎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⒏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