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需要,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若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给排水专业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11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418室)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3047010。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张。经初审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6年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也可直接从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网(www.dccjs.cn)或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z12333.gov.cn)下载报名表。 (四)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 3。不足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合计9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面试费80元/人。 (六)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不退报名费。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以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公示或电话通知为准。届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