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蒙城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含挂职)计划共14名,其中蒙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2名,蒙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蒙城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挂职三年)(详见附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任教经历(2013年10月1日以前任教); 3、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如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报考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