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到时为止。 报名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县卫计委审核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社网、临泉县卫计委网,下载《临泉县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名者如实填写《临泉县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中调出单位及调出单位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含注册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临泉县卫计委人事股进行初审。 (二)资格审查 临泉县卫计委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将报名材料统一汇总,报县人社局复核。 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临泉县卫计委负责解释。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者咨询及受理举报。咨询、举报电话:0558-5390513(人社局),0558-6538230(卫计委)。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报名者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公示及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县人社局、卫计委将拟选调人员报县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临泉县卫计委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分配安置 凡选调到我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卫计委、人社局、编办根据选调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统一调配使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原单位。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