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艾瑞指南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徽商职业学院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徽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邮箱地址:hszzrsc@126.com(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三)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 试讲、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依据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试讲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若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低于65分,则不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因考察和体检等方面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省国资委网站和徽商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五、聘用 1.学院按照规定分别将相关材料报省国资委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要求,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徽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0551—68580673 监督电话: 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0551-62687841 徽商职业学院纪委:0551-68580908 附件:附件.doc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