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保险等薪酬待遇详见附件。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招聘单位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五、其它 (一)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合肥市瑶海区人社局) (三)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东方英才网(www.east-hr.com)、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区机关事 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