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芜人社秘[2014]153号),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经批准,芜湖市卫生计生委将开展赴部分全国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