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利辛县面向全县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社会招录。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度计划招聘38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361名分配到全县各村/社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原则上每村(社区)招聘1名本村(社区)户籍的人员,报名比例不得少于1:2。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部队退役人员和大专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5、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邪教或者非法组织的; 7、在职的村(社区)干部、已经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