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 实行聘用合同制,工资待遇每月1350元,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工资的5%增资。烈山公安分局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三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务合同。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烈山区辖区内各公安分局派出所。 2、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烈山区人社局0561-4685593、烈山区公安分局电话0561-4661606。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烈山区政府网分阶段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61-4685110(烈山区监察局)。 本公告由烈山区2016年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烈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报名表 烈山区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