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折返跑3项。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12月3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测试地点为琥珀中学东区(琥珀山庄内) 体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事政治和短文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周六)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为琥珀中学东区(琥珀山庄内)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招聘条件第二条第5款人员优先;如条件相同,则较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择优入选。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蜀山区人社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3、体检。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4、考察。考察工作由蜀山公安分局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如入选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放弃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在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替补,若出现并列,适用笔试条款中相关内容。 5、聘用。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蜀山公安分局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聘用期间统一配备服装器具,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含工资、社会保险、管理费用等)。 本次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其它 本次招聘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对参加并完成体能测试和笔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咨询电话:65121019 联系人: 张先生 戴先生 65580109 联系人: 张先生 62693559 联系人: 赵小姐 杨先生 其他未尽事宜由合肥市蜀山区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中国蜀山(http://www.hfss.gov.cn/index.html)—站群导航—人社局—通知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合肥市蜀山区综治办 2016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