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共49个,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或夫妻一方户籍在我县、或在我县报到的毕业生,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及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我县现在编在岗人员及在聘的政府购买服务(临聘)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