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快我院发展步伐,早日建成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名称及类型
第一类人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第二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三类人才:紧缺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中“45周岁以下”为“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三、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 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围绕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察其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 2、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状况。 (责任编辑:admin) |